全面推行“路长制”改革 管好护好脚下的路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近年来,平罗县立足县域内农村公路实际,积极抢抓改革机遇,着力整合项目、资金和各类优势资源,守正创新,大胆突破,全力推行“路长制”改革,切实构建以基础数据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保障,以精细化养护为根本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打造“安、快、畅、美”路域环境,畅通城乡“微循环”,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加快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道路基础保障。
一、改革背景
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的重要抓手,也是有效解决现阶段农村公路管护责任不清、经费保障不足、精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的关键一招,对于完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意义重大。
乡村因路而畅、因路而富、因路而美、因路而兴。我县农村公路多为上个世纪或者二十一世纪初期新建、改建,管养道路里程长,分布零散,建设标准低,近1/3数量农村公路超期服役或接近服役期。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城乡联系更加紧密,农村物流日渐活跃,农村公路沿线车流量尤其是重载车辆数量逐年增加。重载碾压、自然风化、人为毁坏等因素致使路面病害数量陡增,“油返砂”、“畅返不畅”道路里程也在不断增加,养护生产任务日趋繁重同人力物力投入不足、责任体系不健全之间的矛盾凸显且加剧。同时,农村公路作为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最后一公里”,作为农民群众“身边的路、脚下的路”,群众关注度、需求和期盼高。如何细化和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厘清专业养护和群众性养护,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足额、持续投入,推动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优良”目标,提升管养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程度,巩固来之不易的农村公路建设成效,是摆在交通人面前的重大课题。“路长制”改革的推行,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制度保障,明确管养事权。
2021年以来,县政府办、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先后制定印发了《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1〕36号)《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平路办发〔2021〕1号)《关于印发平罗县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办发(试行)的通知》(平路办发〔2021〕2号)、《关于印发平罗县农村公路路长制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压实了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细化了四级路长、两级路长办、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职责分工,补齐了我县农村公路管理职能重叠、职责不清、事权不明的“短板”,为深化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路长制”提供了政策依据,明确了改革方向。
(二)紧扣职能职责,健全责任体系。
遵循“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原则,建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任总路长、分管交通副县长任县级路长、各乡镇长任辖区内乡级路长、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任村级路长的农村公路“总路长+县、乡、村”四级路长制责任体系。目前,全县共配备总路长1名,县级路长1名,乡级路长13名,村级路长144名。设立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县总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公路管养的副局长和县公路管理段段长兼任。乡(镇)路长办公室设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分管交通运输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初步实现了全县13个乡镇路长制运行机构、人员配备全覆盖、成体系。
(三)下沉执法力量、强化衔接沟通。
一是执法监管逐步到边。按照“乡镇吹哨、部门集合”要求,下沉县级路政执法人员13名至各乡镇,细化执法网格,加大巡查频次,具体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维护保障路产路权完整。各乡镇结合“五办四中心”改革,配齐专兼职监管员37名,有力配合路政执法专业队伍,发现、制止和报告堆物占道、挖路毁路等违法行为并做好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路政巡查、执法边界更广,有路必管成为可能。二是衔接融合更为深入。各乡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增加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内容,统筹抓好路面清扫、路肩整修、绿化带和交安设施管护等工作,把道路养护管理即路域环境整治同人居环境改善有机结合,实现了人居环境同路域环境同治理、双提升。三是专群结合紧密有效。农村公路作为村民“家门口的路”,具备“靠近”优势,各乡镇聘用护路员242名,借助日常巡查,延伸触角,增加目力,及时发现和上报路面破损、桥涵隐患、交安设施缺失等道路养护方面的“专业”问题,由专业管养机构(县公路段)负责,汇总数据,规范制定方案,采取专业设备设置和工艺方法,组织力量修补处置,“专群”分工更明晰,各自责任更具体,工作衔接更为紧密。
(四)深入推进改革、注重管养实效。
一是发挥资金“聚合力”。2022年将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公路管理段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共906.88万元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其中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县级投入比例比低于最低标准的60%,2022年县级财政安排337.74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充分考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权重因素,拿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总额的30%用于补贴、奖励各乡镇开展管理养护工作,采取补贴+奖励方式,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分为基础性补贴及考核性奖励两个部分,根据季度检查及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二是细化管养“责任田”。按照各乡镇区域划分,将865.554公里/257条乡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事权交由13个乡镇负责,剩余354.274公里县道及人员密集、车流量大、养护难度较大的乡村公路,仍然由县公路管理段进行养护,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自动检测设备等信息化手段,截至目前,全面完成农村公路路面和桥梁自动化检测,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及桥梁基础数据库,为准确掌握我县农村公路综合路况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压实督导“硬指标”。落实巡查、督查、联席会议制度,依据“路长制”考核办法及细则,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现场检查、会议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对各乡镇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建设、公路应急和突发事件处置、日常养护任务落实、路政案件查处等工作开展开展情况进行季度督导,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乡镇年度效能考核范围,推动路长制走深落细。压实公路管理段业务指导责任,举办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和业务专题培训班,组织季度督导检查,定期开展业务指导,打造“集中培训+线上结对指导+线下督促帮带”新模式,切实帮助13个乡镇建立健全乡级路长办、监管员、护路员队伍,不断增强乡镇路长办履职尽责能力和专业素养,确保“县道县养、乡村道乡村养”责任进一步落实。
三、工作成效和经验
(一)打通农村公路管护“中梗阻”。积极推进将在职人员工资和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确保养护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养人”和“养路”矛盾有效化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逐步理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各级、各部门责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定劳务公司,承担部分小修保养、清扫保洁、路容路貌整治工作,弥补人员不足困难,确保了“有路必养”目标的实现。
(二)形成爱路护路长效机制。打造阳光“路长制”,通过制作各乡镇管养公路示意图、建立路长制微信工作群、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推广交通运输公众号,张贴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等方式,实现了农村公路路况实时巡查、灾害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收集、公路管养责任清晰划分。广泛接受监督,公众高度参与、沟通顺畅、协调有力的路长制工作运行机制已经形成,以“路长制”促“路长治”。
(三)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通过“路长制”的推行和实施,实现了农村公路巡查管护触底到边,病害修补处治规范到位,隐患整改及时高效,路容路貌、道路通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改善,截止2022年年末,我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中等及以上道路比例达到77.03%,农村公路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种养殖、农文旅等产业发展的带动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农民群众对农村公路的安全感、体验感和满意度节节攀升。2017年,平罗县成功创建首批“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2021年,我县红陶公路获得“美丽农村路”称号。“路长制”改革行稳致远,初见成效,进一步夯实了我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管护”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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