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研究
摘要
关键词
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改进措施
正文
引言
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居多,贫困程度深,有相当数量的农户居住在祖辈们留下的老宅子里,这些老宅多因建筑质量低下、年久失修等原因额临倒塌的边缘,多数旧房子也因建材质量、施工条件等因素而成了危房。农村危房改造是当前政府涉农惠农工作的重点问题之一,也是化会热点问题么一,伴随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全面覆盖,该工程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环境的和谐,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给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发展带来挑战。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提出及其意义
我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历史可追溯到 20 世纪 70 年代的北京危旧房改造。1973 年~ 1990 年期间,北京对当地的老城区老胡同进行了危旧房改造,这为北京的城市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此后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郊区和城乡结合部旧村的危旧房被列入改造范围,并最终扩大到了广大农村地区。到 21 世纪,中央政府出台一系列补助政策推动危旧房改造工作。然而即使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当时的危旧房改造以及旧村改造工程仍无法及时解决农村农户的住房问题。因为农村存在大量贫困农户,受经济条件限制,他们无法通过自身来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为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居住权,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应运而生。农村危房改造对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小康的实现具有现实意义。一是贫困农户的居住安全得到了保障。二是政策刺激了农村经济。该项政策基于适用对象的限制而提升了内需拉动效应,倘若对适用对象不加限制,那么大部分农户会选择等待,惰性思想会极大暴露,最终政策会起反作用,反而遏制内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进行会活跃建筑材料市场以及相关行业,带动农村部分人群就业,扩大农户消费需求,并最终刺激农村经济。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完善。一些地方政府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扶贫部门的贫困户住房改造、国土部门的避险安置、农业畜牧部门的游牧民定居相结合,房屋抗震、节能、人畜分离等工程与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开展,农村“差、脏、乱”治理工作及“四改”工程( 改水、改
路、改灶、改厕所) 与农村危房改造彼此配合,农户的生活环境条件极大提升,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被充分带动。
二、农村危房改造的特点
1、政府引导为主
农村危房改造的引导者是政府,体现在由政府制定政策、确定对象及标准、并提供各类支持、W及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危房改造加W制约和影响。
2、实施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弱势群体
危房是指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这类房屋局部或整体出现安全隐患,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体的危房的认定标准要根据房屋本身的结构状况,地基条件,所在地地质情况等综含确定。农村弱势群体包括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四类,其他贫困户由人均年收入情况予以界定。
3、目的是保障农村弱势群体的居住安全并改善其居住状况
农村弱势群体居住的危房的安全风险性大,政府为避免其人身财产安全受威胁,而推行危房改造,从而消除弱势群体的居住安全隐患、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保障他们的基本居住权利,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同时,农村危房改造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高政府的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4、改造方式是重建或维修
重建和维修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是建设方式和技术要求上的差异;二是实施对象认定标准的差异;是补助资金标准上的差异。对于存在局部危险可通过修靖消除安全隐患的危房,政府给予改造户的补助资金相对较少。对于存在整体危险必须重建的危房,实施的方法较为复杂,可分为原址重建和异地选址重建两种形式,政府给予改造户的补助资金相对较多,并视改造户的类别予区分。
5、实施地点是农村
农村危房改造的背景条件是农村,农村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其建筑形式各异,建筑特色鲜明。农村危房改造要结合当地实际,并结合农村地域特色注重传统村落保护和传统建筑文化的传承。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危房改造项目,政府叫好但是有的村民不买账
部分地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政府盖好房屋框架,粉刷了墙体,外表看起来非常漂亮,但真正愿意搬进去的农民不多,不少房子空置。 究其原因: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少水、电、暖等配套设施,不具备入住条件。 二是房地分离,
给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农房除了要满足饮食起居功能之外,还要适当兼顾粮饲储藏、农机具放置、家禽家畜饲养等富有农村特色的功能。 改造后的住房和生产用地相隔较远,给农民日常生产、生活带来很大不便。 三是危房改造规划过多强调整齐划一,机械死板,不能体现各家的特色。
2、补助资金少, 部分贫困户难以启动危房改造工作
资金筹措问题关乎整个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开展,现有政策设定是W农户自筹资金为主,辅助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赠等渠道筹措资金。危房改造资金除国家补助外,需要危改户自筹部分资金,一些贫困户虽纳入危改对象,但因缺启动资金,又无其他救济渠道,只能放弃指标。即使拿到指标,在实施过程中,经济压力较大,资金难以及时筹集到位, 严重影响项目的落实和实施进度。另外,在农民的潜意识中,“三农”问题、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危房改造等似乎只是国家和政府的事,与己无关。对改善自己生活、生存环境、居住条件等的期望很高,完全寄希望于政府出资出策,自己出资出谋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3、建设监管滞后
影响农房质量部分危改房由没有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无营业执照、无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无质量安全保障机制。 加上部分贫困户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急于求成,购买价格相对低廉甚至是报废建材,给危改房增加质量安全隐患,一些危改新房存在质量问题。
四、农村危房改造的对策建议
1、完善程序设计,确保公平公正
通过良好的程序设计引导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顺利推进,通过阳光操作,加强全程监督,实现政策、对象及结果公开的最大化。是增设特困家庭执行程序。二是规范和拓展公示范围。三是细化危房改造农户的权利和义务。
2、加强力量倾斜,强化保障力度
危房改造不是锦上添花的政绩工程,而是雪中送炭的惠民工程,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是其核也保障对象,解决保障对象的居住问题是其最终目的,因而,危房改造要坚持正确的导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控制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数量。要改变目前存在的危房改造实际最大受益群体为农村居住危房的相对困难户群体的状况,将危房改造政策的受众切实深入到农村最贫困的群体,提高保障力度,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切实做到补助资金和力量的倾斜,实现在政府补助资金的救助下,贫困程度最重的困难户能够改造危房。为了切实保障到最需要的农户,使最困难家庭能够住上安全房,在政策制定上,应当完善现有的危房改造补助体系,改善目前补助形式单一的状况,丰富主要依靠资金补助外的内容,増加补助形式,实现补助形式的多元化。
3、健全机构工作机制
住建部门可参照扶贫部门在改善民生领域的先进经验并结合自身在保障住房方面的优势对改造政策进行统筹规划。为提升可操作性,住建部门还要加强与审计机关、民政部门、残联、环保等组织机构的交流,了解现行政策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另外,住建部门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力量对贫困农户进行资助,拓宽农户筹集改造资金的渠道。同时,针对下级部门时常照搬上级政策的问题,要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将最终的改造成果作为评价标准。
结语
农村危房改造不仅要解决农户面临的经济问题,还要综合考虑农村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除了补助资金、政策执行及项目管理三个典型问题外,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开展还面临其他困境,诸如部分家庭因所处位置较为偏僻而无法被实时的指导监督、农户封建迷信坚持择吉日开工而延误工期等,除有针对性地实施应对措施外,还要注重改善农村就业环境、提升农户受教育程度等,全方位、多角度为政策的高效率实施打造和谐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农村危房改造: 安居圆梦暖心房[
EB/OL].http: / /wwwmohurd. gov. cn/zxydt/201909 / t20190903_241649. html,2019-10-3
[2]林瑜珍. 南宁市邕宁区农村危房改造的影响因素研究[D]. 南宁: 广西民族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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